近日,财政部正式发布了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》(下称《暂行规定》),自2024年1月1日施行。此举意味着数据将作为资产被纳入会计报表,从而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,推动数字经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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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经济时代,数据已经上升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。目前,有关各方也在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,对数据资源是否可以作为资产确认、作为哪类资产确认和计量,以及如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等相关会计问题,市场颇为关注。这也是数据要素进行市场化流通、投融资等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。
“入表”正是在这个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以后,数据要素在确权、定价、交易流通、收益分配、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还会陆续推出。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,《暂行规定》的出台将为后续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础。
2020年4月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发布,这是第一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。在这份文件中,数据要素成为继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之后的第五大要素。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,数据要素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愈发重要,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第一生产要素。
要真正发挥数据要素的关键性作用,首要是要把数据要素资产化、市场化、流通化。当前,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步伐正在加快,上述《暂行规定》的出台就是具体表现。地方上数据交易市场也在不断建立和完善。
21日,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布了“数据要素市场繁荣计划”,鼓励措施包括首次登记挂牌补贴、数据产品交易示范补贴、优质数商培育补贴等。此前的7月份,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《广州市数据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明确提及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。
面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前景,作为企业主体应从中找到发展的良机。
随着数据资产“入表”开启,通信、金融、政务等数据富集区预计会最先受益,但其他中小企业也并不是没有机会。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、海量数据资源、丰富应用场景等多重优势,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空间。随着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进程加快,数据要素对于企业创造价值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有两个机会应该注意抓取。一是,数据资产入表,将会为企业带来大幅度的资产增值,从而为其融资发展等提供基础。二是,这个机会是“普惠制”,也就是所有的企业主体都可以分享这块“蛋糕”。今后在聚焦数字产业化战略前沿,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,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,发挥领军企业龙头带动作用的同时,也要促进大中小企业的协作。
日前,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2023~2025年,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。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中小企业在努力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同时,要有自己的创新,要形成具有资产化的数字成果。这样不但可以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,也会为将来发展提供路径。
《暂行规定》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,发挥数据要素价值,推动数字经济发展,将有助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,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,也为后续数据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奠定政策基础。
为此,既需要加强顶层政策设计,也需要加强数据要素流通市场体系建设,更重要的是市场主体需要充分参与进来,不断生产出可以资产化的数据产品,为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提供源源不断的“活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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