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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来,“高空抛物”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点,因物业管理不当、个人意识不强、缺少相关法律依据等,“高空抛物”引发的安全事故,给人们日常生活造成伤害。
近日,网传浙江绍兴诸暨一男子将一只小狗从高空抛下摔死并拍视频炫耀,此事引发社会关注。8月17日,浙江诸暨公安局就此发布警情通报。通报全文如下:
2023年8月17日13时许,一则“高空抛边牧犬”的信息在网上流传,引发网民关注。经立案调查,8月17日上午,王某(男,22岁)将自家柯基犬从高空抛下。目前,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诸暨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高空抛物罪是指“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”行为。
高空抛物罪侵犯的法益是社会管理秩序中的公共秩序,“公共秩序”即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,既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,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。
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,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。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既可以是直接故意,也可以是间接故意。
在客观方面,高空抛物罪具体表现为行为人违反社会管理秩序,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高空抛物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,但同时刑法修正案(十一)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:“有前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这也就意味着,认定高空抛物罪的情节严重,需要将因情节严重而构成其他处罚较重的犯罪排除。“情节严重”应重点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、行为的危害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层面进行综合考量。
高空抛物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,极易引发重大事故,大家要引以为戒,不要“以身试法”,要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,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。市民朋友如遇高空抛物,应立即报警,寻找目击证人,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,养成文明生活习惯,保护自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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